這一陣子都在處理課本,體會到一些以前比較沒意識到的事情。
身為小文青,我從高中開始就覺得注釋很無聊。但其實自己動手做過之後,就會發現這也是一個眉角很多的文化詮釋戰場。
這個戰場,從「什麼詞需要注釋」就開始了。
一般人拿到的是已經注好的課本,不太有機會從這個角度看事情。但如果從編寫者的角度看,很多一念之間的決定,就會看出編寫者的文化預設,以及他們和學生有多貼近。
理論上,注釋就是「所有學生可能不懂的都要注」。但實務上會有一些困難,因為學生的群體非常廣泛,成績在最前5%和最後5%的詞彙量差距非常大,後者可能連最基礎的詞彙都有問題,前者則已經可以輕鬆操作比較難的文化語彙了。所以最終的結果,其實是取一個模糊的平均值,人們評估出一個「大概」的高中生水準,以此作為判斷依據。
扣掉程度問題,還有兩種編寫者可能不會想寫注釋的情況:
1.這個詞大家應該都懂,不用注吧?
2.這個詞還有更深的東西可以說,但高中生沒必要學這個吧?
第一項其實就顯示了編寫者自身的文化位置,以及他如何想像學生。比如說,一篇半世紀以前的外省作家所寫的文章說「湊分子買了一塊蛋糕」,我們需不需要注釋「湊分子」?在當代人或本省作家當中,幾乎看不到這種說法。當小說中出現「一甲水田」的時候,需要注釋「甲」嗎?如果是新移民後代或者沒有農業經驗的人,會搞不太清楚這是什麼單位。
第二項也可能帶有某些文化偏見,或者學術慣習。比如說,賴和的小說當中有很多台語,我們需要注出這些台語的正確發音和書寫方式嗎?文言文裡面的某些句型代表了古漢語的特殊語法,這種語法現在已經消失了,我們需要說這麼多嗎?原住民文學所展現的親屬關係,可能是跟漢人完全不同的,而這會微妙地影響到讀者如何理解角色之間的情感,這需要注嗎?
當人們覺得某個詞太簡單的時候,可能代表他把自己熟悉的文化概念,當成了學生都應該熟悉的東西。
當人們覺得某個詞沒必要講這麼多的時候,可能代表他不夠重視自己所沒有的文化概念。
當然,我們是在編國文課本,不是在編一本超紮實的學術詞典,注釋當然是精要為上。在篇幅有限的情況下,每個版本的課本勢必都要設下一條「到此為止」的標準,不然就算我這則貼文,也可以注到學生了無生趣。
但我會更在意的,是讓學生看到文字流變的痕跡,看到不同時代、不同文化、不同族裔的人,如何用一套表面看似相同的工具,寫出完全不一樣的質感。這種文字上的「差異」,是應該要被清楚指出來的。它既承載了歷史,也承載了美學,那是時間的痕跡(甚至是傷口)。
我們不能跟學生假裝,魯迅、賴和、朱天心和王禎和寫的是同一種白話文。我們要告訴他,民國初年的習慣用法、日治時期的習慣用法、戒嚴時期的習慣用法,那些小小的差異,都是理解的關鍵,都代表了一代人的思路和美感。就像學生在日常生活中的習慣用法,也代表了他們這一代人的思路和美感一樣。
(推而廣之,先秦和唐宋的古文也不會是同一回事;策論跟章回也不會是同一回事)
你可以選擇喜歡或不喜歡那些遙遠、甚至有些古怪的美感。如果遇到不喜歡的,那就見識見識,知道對彼此的差異保存尊重;如果遇到喜歡的,那就可以把它融到自己的文字裡,成為自身的資源。
文字的感覺,就是在這樣不斷體驗「差異」的情況下建立的。